“四个全面”提出背景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,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,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励精图治、攻坚克难,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就、开创崭新局面,得到广大干部群众衷心拥护和国际社会高度评价。
2014年11月,习近平到福建考察调研时提出了“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”的“三个全面”。
2014年12月在江苏调研时则将“三个全面”上升到了“四个全面”,要“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、全面从严治党,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”,新增了“全面从严治党”。
尽管此前习近平在不同场合,就这“四个全面”作出过一系列的重要论述,但在公开报道中,将“四个全面”并提,还是第一次,意义深邃。
此外,习近平在江苏将“全面从严治党”加入到“四个全面”中时,特别采用了“大气候和小气候”的比喻,“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,需要大气候,也需要小气候。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思考、主动作为,通过营造良好小气候促进大气候进一步形成。”
从时间轴来看,“四个全面”是在不同高层会议场合逐步提出的。
2012年11月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;
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;
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;
2014年10月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。
“四个全面”基本内容
全面建成小康社会
2012年,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,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时间表,以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,人民民主不断扩大,文化软实力显着增强,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,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等具体内涵。
全面深化改革
2013年,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提出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”,并对经济体制改革、政治体制改革、文化体制改革、社会体制改革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。
全面推进依法治国
2014年10月,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的战略部署。
全面从严治党
2014年10月,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,进一步提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要求,并对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进行了部署。
“四个全面”逻辑关系
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言简意赅、精辟深刻,既有战略目标又有战略举措,既统揽全局又突出重点,每一个“全面”都有其重大战略意义,相互之间密切联系、有机统一。
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不是简单的并列、平行关系,而是一个有机联系、环环相扣的整体。从大的关系看,是目标引领举措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,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依法治国、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都不能缺的三大战略举措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动力源泉、法治保障和政治保证。从每一个“全面”之间的具体关系看,也都是彼此联系的。全面深化改革,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,也是全面依法治国、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。全面依法治国,本身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,同时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,无论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从严治党,都需要在法治的轨道上、框架下来进行。全面从严治党,是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的关键,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依法治国,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。